(一)提出告贷请求
但凡符合告贷条件的告贷人向银行请求房地产典当告贷时需填写《房地产典当告贷请求表》,并供给规定的文件,经告贷负责人认定后方可处理告贷请求。如告贷人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 业,则请求房地产典当告贷时应提交的文件包含:房地产典当登 记请求书。典当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经有权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典当房地产的清单及所有权证件、房地产典当合同、告贷银行要求供给的告贷人财政情况和其他有关文件。当以土地使用权作典当向银行获得告贷时乡还需提交典当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按合同付清出让金的凭证。
(二)贷前检查
金融机构收到告贷人的请求及相关文件后,要对告贷人和典当标的物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分析。这是确保告贷安全的重要环节,检查包含以下内容:
1.对告贷人资格、资信的检查主要检查告贷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确有还款能力。典当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典当房地产具有所有权,并领有所有权凭证;法人应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力,且具有房地产开发权。一起,银行可要求企业供给验资证明。财政报表等资 料检查典当人的资信情况。在对告贷人检查的一起也要检查承押人是否具有承押资格, 这将由政府指定的房地产典当告贷领导机关来进行。我国有些地区规定,房地产典当告贷发放机构必须是国内的银行或者是在我国建立办事机构的外国银行。